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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走进卫生间,看著镜子里的自己,双眼布满血丝,脸色苍白,西装领子垮著,领带耷拉在脖上上,大口大口喘著粗气。我打开水龙头,把水往脸上捧。一直捧。我冷静不下来。冷静不下来。
方霆,你这个贱人。我一拳打在镜子上,将镜子砸得粉碎。手掌立刻被割开数个伤口,血顺著镜壁滴下来,流到水池里。
15
我把西装,衬衫脱掉,看著手臂上的那个刺青,仍然不知道人间疾苦不管时令季节地绽放著。我用牙齿去咬它,要把它咬碎。要消除掉那个贱人留下的印记。
血滴在地板上。我开始觉得痛。蔷薇藤蔓重新束缚上我的心,好多刺。每一根刺都深深扎进心脏。浑身每一处都在滴血。
我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听著水龙头的水声。左手掌和手臂溢出的血让我闻到粘稠血腥的味道。半夜两点,旺财将我舔醒。我慢慢坐起来,抱头伤心。
十秒後我走到房间打开笔记本电脑,发了一封电邮给方霆。
我说“我要来法国”後面三个字我忍住没打。“杀了你。”
不到五秒锺,我马上收到了回复。他说“好。我去接你。”
第二天,一大早,我跑到楼下的拉面店把厨房里的全套刀具都往旅行袋里装。拉面店师傅拉住我,问我干嘛,我扔下钱。说,你再去买。我急用。
走出店门,明日香站在门口,她开了自己的红色跑车,体贴地说“我都知道了,我送你去机场。”
到了机场,我将她搂在怀里,郑重地说“如果我回来不了,就不要等我。”
她点了点头,靠在我的肩头,小声饮泣。
登机前,我打了个电话给安萍。故意开心地说,“妈,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本城财团破产。等我去完法国回来,一切都会好的。”
方霆开了和我一样的银色保时捷车来接我。这让我想起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总是会看上同一款球鞋,同一个挎包。可是,这些都没有意义了。因为坐在我旁边开车的这个男人,我一定让他活不过明天。
方霆带我到了一家五星级国际大酒店,要了顶楼的豪华套房。在从机场来的路上他一直很开心,不停地问我这个那个的。
靠,你他妈装什麽装。你把本城家弄得鸡犬不宁,我哥现在还尸骨未寒。难道你以为我是特地飞来跟你共续前缘,旧情复燃的。
我没怎麽说话。想著等一下是把他敲昏了再肢解他,还是先直接拿菜刀砍断他的胳膊,或者还可以用尖刀把他的眼睛剜出来。我一定要他死无全尸。
想著想著我还有点兴奋起来。把欠我的都还给我。
到了酒店,check以後,两个人去坐电梯。电梯里,他伸手过来,搂住我的肩膀,还笑著要把嘴凑过来吻我。我缓缓把头偏开,敷衍地说,“到了房间再说。”
他点了点头,牢牢握住我的手。
方霆拿钥匙卡开了房门,我站在门口,也不进去。方霆放下我的行李,走到浴室。
“我先帮你放水洗澡吧。飞这麽久你肯定累了。”
看他走进浴室,我慢慢关上门,定了定神,慢慢拿出袋子里的刀,握在手上,跟著他走到浴室。
他在浴缸边卷起了西装外套的袖子,弯下身去开浴缸的水龙头。我握紧了手上的尖刀。快步走向他,看准了准备往他的心脏部位刺过去。只要一下,我就可以为我哥报仇了。
方霆转过身来,看我拿著刀,明显吃了一惊。分不清是什麽状况。抱歉,没空跟你解释,你必须得死。
我一刀刺了下去。他闪开了一些。刀没有刺中心脏,可是刺得很深,血刹时间喷出来,喷了我一脸。
他趔趄了一下,有点站不稳。拿手捂住不断涌血的伤口,惶恐地问“你疯了?”
“被你逼的。让我杀了你。这样大家都会轻松一点。”我决绝地回答。都是你,一切的不幸都是你,我替你坐牢,你害死我哥。我是个十三点,被你耍成这样。
我朝他走过去,准备再补一刀结束了他的生命。这样一切都会结束。
却未料到这个贱人居然掏枪了。他颤抖著手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把黑色左轮手枪,说“你再过来我一定开枪”。
“开吧,一枪也打不死我,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一定让你死。”
方霆怎麽也没想到我会说出这麽绝望的话。对现在的本城彻来说,方霆,你就算是死一千次一万次也不够。
我走近他,他拿著手枪坐在地上不停的把身体往墙角缩,迟迟不肯开枪。他身体流出的血染红了卫生间的白色瓷砖。
他一直没开枪。我想他肯定是没力气了。
我蹲下来,蹲到他面前,掉下眼泪,结巴地说,“不要……怪我。你逼我的”。
我把刀拿起,颤抖著手,想用那把刀结束所有这一切的痛苦。我一定要杀了他。黑暗袭卷了我,原来亲手杀死爱人的感觉是这样痛苦,就好像无边无际的黑暗,没有了他的存在,连自己都会完全迷失。
我以为那些黑暗是因为我杀了他。然而那些黑暗实则是我被某个王八蛋给敲了晕。
等我苏醒过来,我躺在酒店房间的床上。门是锁著的。头好痛。记起来有人从後面把我敲昏了。我望著浴室的那一大片血泊,觉得好像以前他送给我的那些红蔷薇,那些有著鲜豔得滴血的颜色的花朵。
第二天,一个男人开了门进来要带走我。男人接近一米七八的身高,穿著装模作样的笔挺西装,五官清秀,身材俊朗,他用爽朗却丝毫不带感情的声音命令我“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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