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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沈晗扭头看向梁思谌,忍不住又仔仔细细看他一眼,“帅哥,我怎么觉得你很眼熟。”
梁思谌冲着她身后的男人颔了下首:“巧了,你老婆说我眼熟。”
姜博元扯了下唇角:“世界确实小了点。梁总,很荣幸你来参加我和太太的庆祝派对。”他伸手,同梁思谌握了下手,顺便侧头看了一眼梁思谌一直护在身侧的人,他记忆力和推测能力都不错,微笑道,“云小姐,上次我同你见面,大概是你十岁出头,那时长辈告诉我,你是梁总的妹妹,我那时就说过,我同我妹妹从不这样,果然……”
世上的关系其实说白了就那么几种,但同一类关系,不同的人能演绎出千万种形态,兄妹该是什么样的?这并不应该有准确的答案。
但或许沈晗学姐说得对,人有时候靠直觉去思考和行动。
如果是以往,云舒大概是羞耻得无地自容,但她此刻只是抿唇笑了下:“那您感觉很敏锐,我一直很苦恼,我跟我哥的关系不像别的兄妹那样像兄妹,如果我像您一样能一眼看透事情的本质,或许就不用走很多弯路。”
姜博元余光看了一眼自己的新婚妻子,意味不明地笑了下:“能准确抵达彼岸的路都不叫弯路。”
姜博元一家长居港城,本家在a市,但外公外婆是衍城人,幼时也只见过一面。
至于沈晗觉得梁思谌眼熟,是因为她和姜博元领证结婚那天,梁思谌恰好和姜博元在一起,商讨一个跨省项目。
翟明宇和姜博元是在港城认识的,这次要来也是因为抱着一丁点期待,觉得能遇见云舒,就是遇见是遇见了,但因为梁思谌也在不太爽。
云舒只觉得巧,各种意义上的巧。
因为她突然想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学姐的时候,一直盯着她看,眼睛一眨不眨,据后来学姐形容,像个极具反差感的反派。
是因为沈晗和梁思谌一样,眼角有颗痣,都是五官立体,眉眼深浓的浓颜长相,其实长得并不像,但云舒那会儿似乎很想他,所以把两个人无端联想了起来,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学姐好笑地看着她:“学妹,我很直,我们是没有结果的,你看我的眼神太暧昧了宝贝。虽然你很可爱,但这样有点失礼哦。”
云舒连连说了好几声抱歉,到最后为了显得尽量真诚,于是坦陈:“我走神了,你眼角的痣还有鼻梁的眼镜,跟我……哥很像。”
“你犹豫了,没有人提起自己哥哥会顿一下,好像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一样。”沈晗是个逻辑怪,并且十分的坦率和直白,她对自己好奇的事情常常会不遗余力地去追问,“我很好奇,你和你哥关系不好吗?”
云舒那会儿还无法接受和梁思谌的关系,于是并不想跟一个并不太熟的人解释,只是摇了下头。
“也对,你看起来并不讨厌我,而你是个礼貌温善的人,所以必然不会把一个讨厌的人和我作比较,坦诚我们有点相似。但我很好奇,为什么你提起自己哥哥会犹豫,或许你从小被抱错,其实你和你哥哥刚认识没多久?”
云舒看着她的眼睛,或许因为一些先入为主的印象,所以越发觉得他和梁思谌很像,他专注看人的时候,也有一些咄咄逼人的锐气。
云舒像是被逼到毫无退路,最后蓦然笑了下,坦白:“我从小没有了父母,寄居在叔叔阿姨家里,我哥跟我没有血缘关系。”
“但你们关系非常好,所以你会时时刻刻挂念他,但你们的关系最近发生了一些转变,”沈晗拊掌,“我觉得我快要接近真相了。”
云舒点点头:“我们……在一起了。”
“……刺激。”沈晗半晌才说出来话。
沈晗是个看起来非常外向开放的人,好像对一切都好奇并接纳,但似乎也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可思议。
人们有时候并不以血缘论亲疏,道德在某些方面比法律要更打动人,兄妹变情人,虽然只有简短的五个字,虽然并没有法律的掣肘,但中间横跨的东西,却是无形的天堑。
而此时此刻,在这场并不算正式的一个小型庆祝派对上,沈晗终于见到了好奇已久的男主人公,连她都觉得这未免也太巧了,于是忍不住说了句:“我和小舒认识的时候,学生会的主席托我打听她,我说她有男朋友,没有人相信,我那时候觉得,可能是因为她长了一副……一看就不缺男人但男人都不敢轻易靠近的脸。我现在觉得可能不太准确,她身上有一种背后男人很强势的气质。”
沈晗上下打量了一下梁思谌:“梁……梁总,我这么叫你应该不失礼吧,我觉得问题出在你身上。”
梁思谌挑眉,突然笑起来:“是吗?听起来不像好话,但我还是希望继续延续下去。”
翟明宇看梁思谌非常烦,这会儿忍不住接一句:“梁总,您知道什么宝贝最容易被抢吗?并不是看管太松懈的,反而看得太紧的,你在向所有人传递信号:这儿有宝贝。”
顾惟一在旁看戏好一会儿了,忍不住说一句客观的话:“不,不是信号,是挑衅:我的宝贝,动者死。但这很吸引赌徒和疯子。”
沈晗眼珠子转了一圈,突然张了张嘴,直言不讳道:“哦,所以我跟你说她有男朋友你其实相信了,你只是觉得你可以一较高下。”
顾惟一摊手:“我可没有这么说,我很尊重云舒。虽然她拒绝了我,让我非常伤心。”
梁思谌无语片刻,攥紧云舒的手,扯了下唇角看向周围,说:“不用伤心,当着我面挖墙角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她,等我跟云舒结婚,我会记得给你发请帖的。谢谢你喜欢我女朋友,你很有眼光,但我很不喜欢你,抱歉,从小到大我就对给她献殷勤的男人没有任何好感,希望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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