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和女友秋水认识了许久,今天回女友家,说认识认识家里的老人,看来女友有和我结婚的想法。
女友家住在四川的农村,从上海去挺远的,火车没有卧铺了,女友又不想做硬座,于是我们决定坐长途汽车。
在汽车站,司机们都在卖力的吆喝着,小指这么粗的大金链子,挂在短粗肥腻留着汗的脖子上,光着大膀子,肥腻的大肉块一甩一甩的,太阳光一照,那肥腻的肉上还闪着油光。那双猥琐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的女友秋水。
我长相一般,身高192,家境情况一般,但是就是这样什么都一般的我,我的女友却是顶级漂亮,长相上乘。
女友说喜欢我对他好,喜欢我的勤快,然后又娇羞的说喜欢和我做爱。
我的鸡巴直径有7cm宽,2ocm长。每次在床上都要连续不断的干她一两个小时。
秋水155的身高,体重1o5斤,肉都长在屁股和奶子上了,摸着级有肉感,抱着软软的,皮肤雪白雪白的。
我特别喜欢从后面干她,从后面干她太美了,屁股很翘很肥,一巴掌拍下去那肉一颤一颤的,腰细得我一只手能掐完。
秋水的小穴和肛门粉粉嫩嫩的,只有几棵毛,我紫黑的带着毛的大鸡巴一插进去小穴,那种娇粉夹着我的紫黑的大鸡巴,那种蹂蹑感,侵略感,每次都让我的鸡巴爆炸。
秋水真的是绝品女人,就连只亲亲她的小嘴,下面的小穴都会哗啦啦的流水,还带着一股柔媚的香。喝她的水儿,就像吃春药,我的鸡巴能立马站起来。
我很喜欢揉秋水的胸,又大又柔软,手感让我欲罢不能。
秋水穿着黑色格子短裙,一件白色小吊带,齐腰的长直,在加上她绝美的容颜让她在整个汽车站犹如一盏明灯,又纯又欲。
那些司机眼珠子跟着女友直转,喉结上下移动着,吞咽着。
秋水屁股太翘,小短裙随着她的走动,一扇一扇的,好像随时都能看见她的屁股,但又看不见,
但是如果你用手轻轻一碰,又能看见她的肥硕,勾得人心痒痒。
苦逼的我拖着行李箱在她后面苦哈哈的跟着,心里却骄傲的很,他们那种恨不得就在人群中把我女友剥光的眼神让我十分满足,享受着他们嫉妒的眼光从他们面前走过。
到了车旁,那司机看见这么美得女人要上他的车,一个劲的和秋水说话,口袋给秋水让她装鞋。
坐长途汽车卧铺是要脱鞋的,秋水弯腰脱鞋,她可能忘了她穿的是短裙,轻轻的一弯腰,裙子翘起来,露出半个浑圆屁股。
因为排队上车,他后面的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脸都快碰见她的屁股的,那男人眼睛瞪得圆圆的,惊讶的嘴都闭合不起来。
我看着那男人的表现,我应该愤怒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种奇妙的快感,
我隔得稍远看见女友那鼓鼓的阴唇,白色的蕾丝内裤,往中间勒着,将她的阴唇分成两瓣。
屁股还充满诱惑的一动一动的,那个四十几岁的大叔,一个劲的吞咽着口水,便宜他了。就这么一小会儿,我看见他的裆部就鼓鼓的。
秋水很快就换好了,才反应过来自己穿着短裙,还被后面那个男人看见了她的?脸一下就红了,手放在屁股后面低着头很快走到位置上了。
我们的床铺在最后一排的下层,没有架子隔着,就是一个床位挨着一个床位这样,人很多,司机又在最后一排的过道处添加了两个床位。
上层还是正常的3个铺位。
本来是3个床位的的两边窗边一个,中间一个,留了两条过道,现在变成五个床位,床榻之间挨得紧紧的。
女友撅起小嘴,满脸的不乐意,女友性格很温柔,还有点胆小,看着司机五大3粗的样子,可有点害怕,不乐意的往铺子上去。
女友的旁边有一个空床位,我后来知道,是司机的,两个司机轮回换着睡,毕竟要走整整的两夜。
我看见刚才那个四十几岁的大叔也和我们在最后一排,不过他在驾驶室那边的靠窗位置,中间隔着司机的床位,然后是女友的床位,在旁边是我,我的旁边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年轻男孩。
天热,躺了一会儿就睡着了,在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看了看时间晚上1o点,我扭过头看着女友,女友安静的睡着,半边脸藏在被子里,被子的热气熏得她小脸红红的。 看着她,我心一热,慢慢把手挪到她的被子下。
手慢慢挪到她那柔软的巨乳,手按在她的左边乳房上揉圆圈,柔软到极致的乳儿,传至我的掌心,通过掌心传至我的下腹。我的手更加用力的揉搓,被子一拱一拱的。
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
212o年,人类科技水平再次迈上了新台阶。新种族的诞生,能令意识长生不死的虚拟元宇宙世界,可用时间抗衡绝症的冰冻技术,崭新的资本角斗场眼花缭乱的出现在了地球原住民的眼前。人类与aI如何共存?苟且偷生和自然死亡,哪一个更有尊严?迷茫,对抗,宣泄,呐喊,似乎已成了常态张云溪十八岁生日时,被保姆杀了全家,他怀揣着疑惑来到了一个叫青山神学院的地方。...
前生碌碌无为。后世,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不经意间的触电,经历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突然让他意识到人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此他乐此不彼...
简介关于良缘悖论她被亲爹谋财,被亲姐姐谋命。重生后最大的心愿便是觅得良缘,然而良缘难觅,她遇到的都是疯子。懵懂幼子,久病老父,都是教人成长的。可惜穆旭东什么都没有。他的父亲四十二岁便战死沙场,他十七岁失怙至今,孑然一身,背负的唯有国恨家仇。元祚生为至尊之子,却错失至尊之位。生而为人,肩上总有卸不掉的担子,总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受到的伤害,感受的疼痛,都必须默默承受。...
何瑾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将大明搞得国富民强,四海升平,怎么就成了佞臣?难道是因为搞事情的过程中,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亦或者是个人魅力太大,跟皇帝的关系很铁?不就是边改革,边享受...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