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过了两周,梁牧雨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虽然玻璃片在脖子上留下了形状可怖的伤痕,但好在并未完全伤在动脉上。再加上被发现得及时,除了伤疤样貌难看之外,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出院那天梁牧雨惊奇地发现哥哥是独自过来的。他身边没有带秘书也没有带保镖,而是亲自过来给他办出院手续。
牧雨忍不住想跟在哥哥身后看,却被按回病床上,被哥哥捏住下巴,指着脖子上蜿蜒如蛇行的疤痕问医生:“这道疤什么时候会好?”
半秃的医生眯着眼扶了扶眼睛,假装认真地考究一番,无奈答:“梁总,疤痕恢复要看个人身体状况,而且这与很多因素都有关,总的来说,目前会先进入炎症期……”
梁律华不客气地打断他:“告诉我什么时候会好。”
医生对着这个地位不小的外行人犯了难,硬着头皮道:“最快两到三个月,也可能要半年左右。”
梁牧雨轻扯梁律华的衣角:“哥,没事,疤痕什么无所谓的。”
梁律华拍开他的手,理了理衣角:“你懂什么。”
“好奇怪,现在一点也想不起来当时有多痛了。”梁牧雨若有所思地轻碰拆了线表面还有些不平的伤疤,旋即抬头看一脸漠然的梁律华,笑道,“可能是哥在我旁边,我都不知道痛这个字怎么写了。”
梁律华看着笑得一脸蠢相的弟弟,叹了一口气,在他旁边坐下,低头一边扶自己的领带,一边装作不经意地问:“有什么想吃的或者想去的地方吗?有什么想买的东西也可以。”
梁牧雨愣住了。他有些慌乱地站起身,开始手足无措地叠起本就整整齐齐的被子来,一边叠一边口不择言:“今天朱易哥还有其他人,他们怎么都不在?我,我得回去看看妈,我失踪太久,她会担心的……”
梁律华云淡风轻地说:“她那里我已经让人打点好了,你可以尽管放心。”
梁牧雨停下手,不敢转身面对梁律华。因为他的眼睛又红了。他一边拿袖子抹眼睛一边哽咽道:“哥,你怎么对我那么好,我做出那样的事,你还不嫌弃我……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我好害怕。”
“怕什么,”梁律华的手不自然地从他头发上略过,“今天我正好休假,说吧,想做什么。”
只是被若有若无摸了一下头而已,梁牧雨的脸就红了。他捏着床单支吾半天不敢吭声,好不容易才忸怩着挤出句话:“真的什么都可以吗。”
“什么都可以。”
“那我说出来,你可不许嘲笑我。”
“我不会嘲笑你。”
“你保证!”
换做是别人说出这样无理取闹的话,梁律华早就叫人把他的舌头连根扯出来了。但是此刻梁律华只是无奈地举起一只手:“我保证。”
牧雨这才极小声地说:“……动物园。”
他的声音微弱到只有他自己能听清,梁律华皱眉:“什么?”
“我想去动物园……”梁牧雨稍稍抬高了一点声音,说完忍不住羞得把脸埋进双手里,想把自己藏起来。
牧雨费力解释,爸妈分开以后,自己就没再去过动物园了。
“我一直记得小时候我们全家一起去动物园,结果爸爸因为工作有事没有来,哥也因为临时要上补习班没去,结果玩得一点都没有意思。“他的声音跟蚊子嘤咛一样小。
梁律华托腮想了想:“可以。”
“真的吗!”梁牧雨大叫着站起来。
“小点声。”
“对不起。”
梁律华说:“我现在就找人去安排。”
“不准哭。”他紧接着命令。牧雨赶紧把泫然欲泣的泪缩回去。
“哥,我能再抱你一下吗,”牧雨眼巴巴地看着他。
梁律华在心中暗骂自己:做得太没有下限了,像一个毫无原则任人驱使的笨蛋。
可鬼使神差般说不出不行,只好点头应允,看着弟弟毛茸茸的脑袋毫无节制地扎进自己怀里,几乎要被他扑倒。这孩子不仅大大咧咧搂上自己的腰,脑袋还在胸口蹭来蹭去。
梁律华心不在焉地拨开他额前几乎要扎进眼睛里的刘海,一边检查他额角的淤青有没有完全消失,一边想着,该找个时间给他剪剪刘海。
牧雨埋在自己怀里,声音闷闷地响起:“哥,我真的好爱你啊。如果没有你的话,我不知道我该怎么活下去。”
梁律华的心脏咚咚撞击着胸口,一时间有些无法消化弟弟率真言辞的意义为何。骤然的心跳加速让他一口气差点没顺上来,短暂的窒息让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掐进了牧雨的肩膀。
“哥?”
梁律华惊觉异常,顺势推开牧雨,起身整理起着装:“动物园六点就要闭园,今天去的话要抓紧了。”
梁牧雨完全没有察觉出一丝异常,脸上充满期待:“好。”
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
212o年,人类科技水平再次迈上了新台阶。新种族的诞生,能令意识长生不死的虚拟元宇宙世界,可用时间抗衡绝症的冰冻技术,崭新的资本角斗场眼花缭乱的出现在了地球原住民的眼前。人类与aI如何共存?苟且偷生和自然死亡,哪一个更有尊严?迷茫,对抗,宣泄,呐喊,似乎已成了常态张云溪十八岁生日时,被保姆杀了全家,他怀揣着疑惑来到了一个叫青山神学院的地方。...
前生碌碌无为。后世,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不经意间的触电,经历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突然让他意识到人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此他乐此不彼...
简介关于良缘悖论她被亲爹谋财,被亲姐姐谋命。重生后最大的心愿便是觅得良缘,然而良缘难觅,她遇到的都是疯子。懵懂幼子,久病老父,都是教人成长的。可惜穆旭东什么都没有。他的父亲四十二岁便战死沙场,他十七岁失怙至今,孑然一身,背负的唯有国恨家仇。元祚生为至尊之子,却错失至尊之位。生而为人,肩上总有卸不掉的担子,总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受到的伤害,感受的疼痛,都必须默默承受。...
何瑾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将大明搞得国富民强,四海升平,怎么就成了佞臣?难道是因为搞事情的过程中,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亦或者是个人魅力太大,跟皇帝的关系很铁?不就是边改革,边享受...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