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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物以稀为贵。
如今巴蜀并没有承认大周朝是他的宗主国,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纳贡。
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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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
剩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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