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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是什么?”正准备收拾药碗的蕊儿疑惑道。
糟糕!我又说露嘴了,我只好含糊道:“哦?就是……那个……哈哈……我也不知道,乱说的!”唉,好乱的解释哟!蕊儿听后也没说什么,只是哦了声。我以为这样就打发了蕊儿,谁知正当我吃得忘乎所以之时,蕊儿却又飞来一句:“小姐,你……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差点没把我咽死,因为我听得出这句话很有怀疑的意味。我心虚得无言以对,只一个劲儿的往嘴里塞点心,弄得满嘴都是点心屑。蕊儿转身看着我毫不优雅的吃相,有点不敢苟同,赶紧拿起手绢擦掉我嘴上的东西,弄得我都不好意思。许是这一糊弄,蕊儿也不等我回答她的问题便端着收拾好的托盘,往外去了。呵,还好我记得以前看过的小说。当我醒来知道自己是穿越了便也用了失忆的老套把戏。没办法啊,本人才疏学浅,想那孟芙蓉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果我不装失忆肯定要露馅。只要别人以为我失忆了,那我的一些失常的行为举止也就不会引来怀疑了不是?哈,看来小说上说的也有真的哟,想不到我也有穿越的一天。虽然开始我很怕,因为这样的机率可是千分之一呢。但是对原来的世界我也没什么舍不得的,因为我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无亲无挂的,如秋天之叶,飘到哪儿就在哪生根。只是有点怀念现代化玩意儿,比起古代方便多了,不过古代也有古代的好,环境清幽,无污染,到处都可见世外桃源般的景致。
我又伸手拿了一块雪花糕,好吃,百吃不厌,还好我现在的身体是吃不胖的体质,要是给了穿越前的体质,这些好吃的东西就只能望梅止渴了。想到现代,我不由想到了穿越之前发生的事,不知道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伤心肯定有,可能会内疚一辈子吧!
我是一个孤儿,和我一起在孤儿院里长大的还有一个叫梁思国的男生。我们俩从小感情就比别人好,一直以为我都以为这是一种相怜相惜的亲情,是的,我把他当做唯一的亲人。有一天,他突然说他从很早时就喜欢我了,希望我能做他女朋友。我在再三考虑后,便答应了他。我对他并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亲情。我当时想,反正以后也是要结婚的,和谁结不都一样,而且他也不差,至少我很了解他,于是也就同意了。我们交往快一年时,感情一至平平淡淡,还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多大改变,他搞他的工程设计,我上我的班。只是在周末时相约喝喝咖啡什么的,以前我们也常牵手逛街,现在还是牵手逛街。唯一一次吻我也只是轻点了一下我的唇,我也并没有什么天雷勾动地火的震撼感。本以为生活就会像这么平淡乏味的走下去,我也不想做任何改变。那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去了他宿舍找他。到了门口我按了半天门铃,却无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家,便用他给我的钥匙开门走了进去。一路走过,全是衣服,我笑着摇了摇头,低头一件一件的捡起来,心想,难得自己大发善心准备给他洗洗,可是捡着捡着便开始不解了,我没在这里过过夜,哪来这么多女人的衣服呢?而且还是很高档的名牌,那可是我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我似疑惑似明白,寻着散落的衣服直走到他的卧室处,当我到达终点站时,门是虚掩的,从缝里依稀看到两具赤裸交缠的身影。眼前这幕,证实了我心中的想法,本想不动声色的离去的,哪里晓得一时惊讶,钥匙掉在了地上。惊动了缠绵中的两人。女人一脸羞红的抢过被子盖住身体,他也惊慌失措的随便套好运动裤,一脸纳纳的站到的我面前:“……”他吱吱语语的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眼里有着我不解的情绪。相比那两人的惊慌,我反而显得十分的镇定。我笑着扬了扬从地上捡起的钥匙:“打扰了,我是来还钥匙的!”说完也不等他有所反应,便退了出来,还好心的给他们把门带上。因为不爱,所以我不痛,只有点被骗的感觉,不过看在多年相扶相持的份上,我轻易便原谅了他,我走时的那翻话,并不是讽刺,而是真心真意,我希望他幸福。我笑了笑,走在回家的街上,我心里已经在想明天上班要做的一些事了。可就在我低头走路的瞬间,我听见后面传来刺耳的刹车声和惊心的尖叫声。出什么事了?这是我昏迷前的想法。当再醒过来时,我已经成了孟芙蓉。当然我不可无能无缘无故的变成孟芙蓉的,我听蕊儿说,就在我醒的前三天,以前那个孟芙蓉因为心疾复发,而且比平时都来得严重,连御医都束手无策了,直说已经尽力了。那时,孟府上下都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差点办了丧事!可是三天后,孟芙蓉却奇迹般的醒了过来,而且醒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好饿哦!”当时那干奴仆,就连孟家的主子们都一个个愣得跟个什么似的。不过死而复生的喜悦让他们没去多想,只是一个劲儿的抱着我哭,当然啦,这回是激动。之后人们都传,孟府小姐有神灵保佑,死而复生,可能是仙女下凡。我听后心里一个劲儿的猛笑,什么仙女下凡,我只是一抹来自现代的幽魂罢了。“呵……”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笑出声来,想不到一介孤儿的我也有当仙女的命啊!
“小姐?小姐——在想什么呢?!”去了趟厨房的蕊儿看到我一脸呆样兼傻笑,不知神游到哪去了,于是伸出手在我面前挥了挥:
“啊——蕊儿!你干什么啦!吓我一跳!”蕊儿的突然出声和那只神来之手吓得我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惊喘一声,拍了拍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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