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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狩礼递上两杯酒,道:“反正比我们长得恐怖,绝对不是普通人。”
“得了吧……”
我下定决心,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让他们把眼中的样子画下来。
“放心好了,我会提醒他们,不要往外乱说。类狰大人!”
“滚滚滚!”
男人擦了擦伤口,道:“给我来瓶啤酒。”
“不来点儿别的吗?好歹我是调酒师。”
“你听不清吗?”
“好好,没关系,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毕竟他夸人就是骂人。”
狩礼到柜台拿酒。
“我大老远过来跟你地盘的怪物打了一架,他妈的下手真狠。老子刚忙完一单。”
此人正是久长时!!!
他是个混混,现在立了帮派。
对!
我那浪荡的、天天鬼混的孩子,天天不学好。
苍天见证,这可不是我教的,我遇见他时他就这德行。
桥西区也分“贫穷”和“更贫穷”。他恰好就是最底层的那拨儿人。从小摸爬滚打什么也不怕,我头回见到他就是正在跟一堆人打架。
因为我,他也接触到贝原。
以前我带着当时还流落在外的莫由人他们搬进桥西区,就是伙同尚且年幼的久长时做些不太光彩的生意存活的。
久长时永远都是不长不短的头发,脸上永远挂着彩,衣服脏兮兮的,比我约莫高半头。
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身上的伤疤是他多年摸爬滚打来的,并且口味独特。
他是天生的混混。
“宋客醉?你他妈竟然回来了,我操。早不过来、晚不回来,赶现在的时候回。”
我鄙夷的看着他:“四五年了,也不见你找个工作,二十出头还在做混混。”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道:“你想让我安安稳稳的去工作吗?每天工作的时间和薪水成反比,累死累活的还没他妈畜生活得好!我说过多少次,正经工作是来钱最慢的!”
“对对,等你哪天再进局子你就满意了,小时候进少管所,长大了进局子,挺好,365天你有360天在局子里。”
“你不会说话可以不说了,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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