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炼也说不清楚自己是第几次一头雾水了:“什么叫旧伤变新伤?”
神棍斜了他一眼:“小炼炼
,你怎么越来越傻了呢?”
边说边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我这肚子,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如果你事先根本没看到我肚子上有条‘S’形的胎记,现在我肚子烂成这样,我一掀,你会知道那儿原先有胎记吗?”
这话有点拗口,江炼想了好一会儿,蓦地心头一激:“你的意思是……”
“哎,对咯,”神棍很是神气,“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失足,从山壁上滑下,被尖利的岩石划破了肚腹,然后一掀衣服,把伤口展示给大家看——人人都知道他有这么道伤了,也都会认为,这伤是新的。”
江炼想错了方向:“这样的话,就能混过死后净洗那一关了?”
神棍摇头:“他永远混不过去,除非是自己把自己烧成灰,别忘了,彭一是还有自体繁殖能力的,但那个棋子没有,彭一死后暴露的概率,比生前大多了。他这么做,只是让大家知道,他身上,有这样一道非常明显的伤疤,不能凭面目认人的时候,可以凭特征认。”
江炼愣了一下,电光石火间,一道凉气掠过心头:“他这么做,是想杀况祖?”
神棍嗯了一声:“可以伪装成意外,给况祖换上自己的衣服,让他从高处摔下,摔得面目模糊,只肚腹上留一道好多人都见过的伤痕——山腹中就这么多人,数目是一定的,死的当然就是你了,谁也不会怀疑。”
江炼消化了好一会儿,
才长长吁了口气:“这彭一,也是心思用尽,把况祖的死利用到极点了。”
一个“死了”的况祖帮他设密门、挖密道,然后又帮他金蝉脱壳,人力、技能包括尸体,都被他压榨了个干净。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这么说,死的是况祖?美盈的祖上,其实是彭一?”
神棍摇头叹气:“没有,这套计划行进到最后,放弃了。因为彭一发现,有个漏洞他没想到。”
“密道工程太慢了,按照进度,至少也得一两个月,但是,九曲回肠,最多几天,就会完工了,也就是说,大限到时,密道还没挖完。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聊过,说人死的时候,意识没那么快消亡,所以要做头七?”
彭一是有“神魂入水精”的资格的,昆仑工程地每天都会核查人数,人一死,尸体必然很快会被找到,到时候,况祖被当成彭一入了水精,还不瞬间露馅?再把什么都给招了……
届时,移花接木、接过况祖的凿铲继续挖密道的彭一,密道还没挖上两米,就会被揪出来了。
***
江炼把自己代入彭一的境地想了想,还真是一筹莫展:既要逃走,又要逃得不引起注意、不招来怀疑,这也太……
过了会,他厚着脸皮当伸手党:“那他……到底是怎么弄的?”
神棍回答:“彭一最后想明白了,他出不去,但况祖能出去的概率却很大。与其浪费时间在那琢磨自己,
不如好好想想怎么从况祖这头入手。”
说到这儿,他忽然转了话题:“小炼炼,我有没有跟你讲过,九铃盛家有一个法子,叫做‘蝶变’?”
江炼点了点头。
有印象,具体来说,是一种“融血换血”,某个人,即便不是盛家人,把她体内的血换成了盛家人的,她也有可能生出有掌铃能力的盛家后代。
只不过,行“蝶变”的当事人,往往活不久、死得也会很痛苦,神棍在有雾镇大宅的那个室友石嘉信,他曾经的女朋友尤思,就是因为被行蝶变,年纪轻轻撒手人寰,石嘉信为此一夜白头,终身痛悔,至今仍活得如同行尸槁木。
神棍说:“彭一没有出去,他让况祖带出去的,是从自己伤疤中取出的、落过咒的血和那口箱子,山肠收起之后,石蝗就会放出,彭一饲养过石蝗,他的血能帮况祖躲过石蝗的威胁。”
“这两样东西,都送到彭氏族落去——况祖虽然当过叛徒,不足以托付大事,但彭一觉得,自己救了他的命,让他帮这点忙,还是可行的。”
江炼心中一动:“你刚刚讲‘蝶变’,彭一让况祖带自己的血出去,不会也是想让家人帮他融血吧?”
神棍没正面回答:“小炼炼,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三江源的路上,翻看关于彭祖的书,当时你说,彭祖有那么多儿子,都是亲儿子,完全没继承到他的能力,还说,彭祖家族繁衍到
现在,得是一个巨大的家族,规模不输山鬼水鬼。”
有吗?江炼早忘了。
神棍说得很慢,眼神里带些许恍惚:“当时的神族,按支系来说,没有几十支,也有上百,各家应该都有些特殊的能力,但后来,说成普通人就成普通人了,能力也消失了。”
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
212o年,人类科技水平再次迈上了新台阶。新种族的诞生,能令意识长生不死的虚拟元宇宙世界,可用时间抗衡绝症的冰冻技术,崭新的资本角斗场眼花缭乱的出现在了地球原住民的眼前。人类与aI如何共存?苟且偷生和自然死亡,哪一个更有尊严?迷茫,对抗,宣泄,呐喊,似乎已成了常态张云溪十八岁生日时,被保姆杀了全家,他怀揣着疑惑来到了一个叫青山神学院的地方。...
前生碌碌无为。后世,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不经意间的触电,经历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突然让他意识到人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此他乐此不彼...
简介关于良缘悖论她被亲爹谋财,被亲姐姐谋命。重生后最大的心愿便是觅得良缘,然而良缘难觅,她遇到的都是疯子。懵懂幼子,久病老父,都是教人成长的。可惜穆旭东什么都没有。他的父亲四十二岁便战死沙场,他十七岁失怙至今,孑然一身,背负的唯有国恨家仇。元祚生为至尊之子,却错失至尊之位。生而为人,肩上总有卸不掉的担子,总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受到的伤害,感受的疼痛,都必须默默承受。...
何瑾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将大明搞得国富民强,四海升平,怎么就成了佞臣?难道是因为搞事情的过程中,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亦或者是个人魅力太大,跟皇帝的关系很铁?不就是边改革,边享受...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