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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高考前夕。陈勉来学校找我。

站在窗口,用目光一排排焦急地搜寻,天热的缘故,他身上都是汗,白衬衫贴在肉上,浸出一块一块的肉色。外语老师顺着一溜斜逸的目光看到他,高跟鞋哒哒至门口,有点狗眼看人低似地不耐烦道,“你找谁啊?”

“哦,裴,裴锦年。我是她哥哥。”陈勉在正规场合一直有点拘谨。

我腾地站起来,斗牛一样撞开外语老师,“你怎么来了?”我抑制不住欢喜。

陈勉拉我离教室稍远些,说:“我待会就要坐火车去广州。”

我雀跃的心陡然落到平地,无比失落,“多久,出差吗?”

他说:“不是出差,会比较久。”

我怔住,仰头苦巴巴地看着他。他整了整我稍嫌凌乱的头发,说,“别这样啊,又不是永远不见。”

“你别走嘛,我很快就考完试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恋爱了。”我摇着他的胳膊,可怜兮兮地说,“我三个礼拜没见你了,本想这个礼拜逃课去看你的,我买了你爱吃的香肠和肉松,还有椰蓉的老婆饼,对了,待会我逃课,我们去崇安寺……”

“别。”他的目光从我脸上微微移开,失神了会,回过来的目光已经很坚定,“就因为想长久地跟你在一起,才不得不暂时离开你。锦年,我一辈子不出去,一辈子只能仰望你,最后失去你……外面天地总要广一点,我也许会找到机会。”

“我不介意你怎么样。”

“可我介意。”陈勉说,“你还小,可我已经不算年轻,我必须现实一点。”

隔壁教室朗朗的读书声传出来。陈勉侧耳听了阵,回复笑靥,“伸出手,我给你一个礼物。”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玳瑁发夹放到我手中,“你的头发长了,还乱糟糟的,要记得捆住。”

“嗯。”我点头,想了想,“你也伸出手。我回你一个礼物。”

“真的?”他欣然摊开。我用指在他掌间写字。他掌间的纹路模糊而杂乱,据说这是命远多舛的象征。

“你写什么?”他问。

“猜。”

“礼物还要猜,我哪里猜得着你的鬼心思。”

“你笨啊。”我又写一遍,这回划得轻,他手一痒,便包裹住我,“等我。好吗?”他睫毛轻颤了下,目光殷切。

我点头。他微笑。下颌现出一道浅浅的沟,沧桑得可以。

告别回教室的时候,我在门口折过身,看到他还木木地站着。鲜辣的阳光自他身后包抄过来,他身前身后的空气里围满淡蓝的粉尘。宛若一场尘梦。我眨了眨眼,无法控制地恍惚。

6

陈勉一走杳无音信。两年后,我才接到他的电话。

两年后的我已经是南x大的一名学生。好动不拘的我在新鲜而刺激的环境下已逐渐淡忘年少别离的隐痛。我加入社团、交接朋友,跟别人一样,在属于我的阳光大道飞驰。如果时间再久一点,我会把与陈勉的情事当作交响乐章中一个旁溢的滑音,那玩意只具备装饰作用,并不决定整体音效。我会记得他是我哥哥。不爱说话,但很聪明,是我少女时代走神的对象。

就在我的记忆趋于明暗交界之处,沈觉明出现了。

觉明是安安的哥哥。高考那年,安安去了北京,我则就近考了南京。在我高一与觉明意外认识后,我们其实曾有过短暂的通信联系。那时候,班里盛行交笔友,每天中午,生活委员在门口发信的时候,是我们怦然心动的一刻。谁的信多,谁就会成为被人艳羡的焦点。在这上头,我自然不能落后。最盛的时候,我交了8个笔友,有同学的同学,有同学的同学的同学,反正就是曲里拐弯搭些关系。沈觉明是偶然闯入的一个,谁叫他给我寄照片呢,让我轻易拥有了一个地址。其实也没什么好写的,我就是附庸风雅抄几句诗,那时候我刚过对古典诗词的迷恋期,喜新厌旧地热中起云里雾里的朦胧诗。他回信很短,一般就是把我抄的诗用他的意思翻译一遍,很像在完成我交代的功课。然而因他翻译得比较搞笑,收他的信也是乐趣之一。不过等到我喜欢上陈勉后,就没有兴致与余力作这等小儿科的事。高三那年就再没给他动过笔。

我一直以为他把我忘记了,正如我把他忘记一样。可他其实并没有。

大学生活一周后,他打我宿舍电话邀我晚餐。

“我,沈觉明,晚上7点某某饭店某某厅见。”

我还没反应出他系何方神圣,那大神已自顾挂了电话。

这晚我有课,那变态老师会点名,但是,想来想去,又不能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只得以两根鸡翅的代价托同学代为填坑喊“到”。

推开雅致的红色镶金边的包间门,里头的先生让我很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之感,比之四年前那位温文的大学生,时间在他身上可说抹上了珍珠一样眩目的成分。该先生闲靠沙发等人的样子,明明很颓靡,却有股说不出的幽暗魅力。大概男人是需要世事的历练的。

他大概等久了,见我进来,面目与身子均没动。待我跳到他面前,说“嗨”,他才抬抬戴表的手腕,说:“有没有时间观念?”

“不好意思,堵车。”我坐到席位,解释,“我晚上有军理,要点名的。其实不想来,你以后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再挂电话,我又不是你员工。”

他这才抬头看我,目光有点轻佻,眉头却是蹙的,让我觉得我似乎有点不识抬举,人家谁?请你吃饭,你不奴颜恭膝感恩戴德已经不是,居然还挑三拣四、得了便宜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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