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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大董还是低估了朱乐的肚量,她居然在他之前先说了对不起,原因是没有把今晚的情况提前告诉他。
大董诧异了,也心疼了,如果她对任何人都是这么宽容的话。
或许,这份宽容仅仅是针对他,大董不知道自己是否自作多情。
然后,朱乐就夸他好看,然后,朱乐就表白了,大董就明白不是自作多情了,虽然还完全没做好恋爱结婚的准备,但是时间来不及,他不忍看她羞愧到无地自容的样子,顺应着形势拉住了她。
晚上回去,他也是久久不能入睡,认真思索之后就确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那么做,他不会拒绝朱乐。
如果朱乐要求做普通朋友,他会欣然同意,如果朱乐非要做恋人,否则连朋友都做不成,考虑得失,他也会同意,因为他不想以后都看不到她,他喜欢她。
因着这份喜欢,大董决定开始尝试。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觉得她们是应该被照顾的,可朱乐有时的表现显得很有个性和主见,让他不敢造次去干涉过多。可是更多的时候,她在他面前会流露出单纯和迷糊的一面,又让他忍不住去替她拿主意。
就像今天的爬山,他明明看出她很疲惫,想劝她休息,即便是不休息,也不应该冲的太快,可她却是一副好强的样子让他不敢过多干涉。但到了后来,他看出她确实是累了,可还是一声不吭,于是托言自己累了要求减速,于是他看到了她眼底的轻松,心中隐隐悟出,或许和女生相处,善意的谎言是必须的。
再后来,她居然耍赖坐下,可是说出让他先走的时候,眼底的不甘让他顿时明白,原来朱乐往前猛冲并不是好强,而是想和他同步!大董一下子说不出是什么滋味,那种被人依赖和留恋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甜蜜,甜蜜里还带些酸,窝心的酸。
十七章
朱乐的手十指纤纤,柔弱无骨,触感微凉,皮肤滑如丝绸,握在手里着实不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到了山顶朱乐将手抽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出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
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
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
这次登山,毫无疑问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尤其是对朱乐来说,大董不再像水中花镜中月,不再像云端里的神仙,忽然变得可亲可爱,真实可触。她不用再小心翼翼地讲话,摸摸索索地试探,开始放松心情和他聊天,然后,然后就发现大董以前对他讲的童年往事,绝对不是杜撰,即便是现在,他也有捣蛋的特质。
发现这一点,朱乐反而更坦然,平时里的机灵也回来了,两人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在同行的人眼里,俨然已是欢欢喜喜的一对小情人。
一起吃了晚饭,大董开车跟在她后面,直到把她送回家才调头离开,朱乐锁上车,哼着小曲儿进了家门,看到梅姨穿着家居服坐在客厅喝茶,笑着过去打了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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