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月为如,如月十三。
大齐离州,长乐乡暮临村。
阳春白日风香晋,寒莹晚空点清镜。
“江先生,那孩子你打算就这般养着啦?前些日子你就一人去了那奉凉城好几日,这两日又带个这般大的孩子回来,这……纵然是乡里乡亲的,但这到底难看哟!”
粗犷的嗓门穿破空气,响彻在破落小院中,而后那妇人身后的一条大黄狗也跟着“汪汪”了两声,“再说你可都十八岁了,养着一个这般大的孩子,不成体统啊!”
“汪汪!”
这座小院虽破却干净,地面的沙土被铲得平整,院口贴着两张已经泛白的红对联,字迹如鸾翔凤翥,字走龙蛇,“直上青云览日月,欲倾东海洗乾坤。”
院中唯设弊木桌,两平巨石高下,栏楯旁近异野之花。仲春之天,条蘖攀栅,其后争开,空中难得之凉风悉散清香数缕,在此贫瘠之地,亦也难得。
江晏栖本正教着阿行鉴诗,手中还握着一根劣质毛笔。方落笔纸上,便听到此话,不由抬头看去。
干燥黄上绑了根蓝色破襟带的妇人手中端着装了半数衣裳的木桶。大概是刚洗完,那水正透过木板罅隙往下滴着。妇人常年混迹于田野,面色黑黄,皮肤粗糙,她的头此时正张望着看向院内。
她脚旁的大黄也一样跟着伸脖子,嶙峋的脖子宛如一截枯木。
江晏栖放下笔,看着那身后乖乖蹲坐着的大黄。此狗通人性,倒可惜跟错了人。
她记得,前些年这还是一条雄壮的护家犬,见了熟悉之人便摇摇尾巴,不闹也不叫的,饶是江晏栖这种怕狗的人见了都心生好感。
后来因打碎了主人家两颗鸡蛋,活生生被打瘸了一条腿,如今是怕生人得很,逐渐瘦得只剩了皮包骨。
江晏栖轻扫了一眼妇人,嗓音淡淡,“这就不烦王婶忧虑了,孩子才这般大,我也不能就把他扔了不是?”
不同于王婶,江晏栖的皮肤很细嫩,肤色比普通的黄皮要白上两分。大概是她不像此地的大多数妇人一样,还要日日帮着在烈阳底下畲菑。
江晏栖的爹是这长乐乡众所周知只知读书的穷书生。众人只听说她爹是自上京来的长乐乡。来时江晏栖还未出生。除了一家三口,他爹只带了整整六箱子的旧典籍。
就连屋子,也只寻了个破败的。
而如今,江晏栖成了这十里八村中仅有的几个能识字认书的姑娘之一。
长乐乡不识字的人多,像样的私塾先生都找不齐十个。
江晏栖是长乐乡有名的才女,自幼过目不忘,三岁可识万字,六岁便能吟诗作赋了。如今双九年华的她更是打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惯例,做了长乐乡这边陲之地的教书先生。
此地男子读书之人都少,更别提女子,何况江晏栖与长乐乡的父母官沈今安还关系匪浅。众人虽不识字,对江晏栖倒也都是佩服的,皆尊称一声“先生”。
“你这姑娘哟!不是婶子念你,你如今一个姑娘家孤身一人,也没人为你做个主的。隔壁村的小琴跟你一样大了,这会儿哦,都生了两个大胖小子了!”王婶说着放下木桶,往院内踱步而来,一脸的苦口婆心。
“你爹在你十岁那年便去了,你娘生下你也跑了,你哥也早便战死了。婶子怎么着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还是为你好!王庄那肖家小子,我瞧着是个好的,你也不小了……”
若王婶这番话对常人说,怕是对方早便动上手,忍不住给两个大耳巴子了。
只是就连江晏栖的三千青丝都抚弄着边陲荒寒的淡漠清平,闻言连眉眼都未曾抬一下。
嫁人?
江晏栖不染朱色的薄唇微弯,这是距离她多么遥远的词汇。
“时未遇兮无所将。晏栖此时并无嫁人意向。”江晏栖见身旁的小少年没有受王婶半分影响,已静然开始拿起笔在纸上写起字来,不由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她未曾看王婶一眼,只淡淡道:“况且,您也知道县令家的公子早与我定下……”
话到这儿,江晏栖也未再多言。王婶是清楚的——她和沈槐奚订了婚约。只是不知什么原因,两人几乎是不见面的。
这婚约看来倒的确是有名无实,不怪王婶起了做媒的心思。
果真,王婶一听,一双微陷的眼珠转了两圈,起了白皮的唇瓣一咧,马上就要出声。
见王婶还欲多说些什么,江晏栖也只是轻描淡写出口,“村中孩童多,王婶您的孙子也在痒序中,我若嫁了人自是好长一段时间不去教书了。”
话到这个份儿上,王婶把那劝嫁的话也悉数吞了进去。
且不说此举本已是得罪了沈县令家的公子,就说男孩子需要多读书才走得出这穷苦边陲,她孙儿怎能不读书呢?
都市职场姐弟恋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漂亮的女人,她们会用性感的伪装将你拉入无尽深渊...
212o年,人类科技水平再次迈上了新台阶。新种族的诞生,能令意识长生不死的虚拟元宇宙世界,可用时间抗衡绝症的冰冻技术,崭新的资本角斗场眼花缭乱的出现在了地球原住民的眼前。人类与aI如何共存?苟且偷生和自然死亡,哪一个更有尊严?迷茫,对抗,宣泄,呐喊,似乎已成了常态张云溪十八岁生日时,被保姆杀了全家,他怀揣着疑惑来到了一个叫青山神学院的地方。...
前生碌碌无为。后世,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不经意间的触电,经历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突然让他意识到人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此他乐此不彼...
简介关于良缘悖论她被亲爹谋财,被亲姐姐谋命。重生后最大的心愿便是觅得良缘,然而良缘难觅,她遇到的都是疯子。懵懂幼子,久病老父,都是教人成长的。可惜穆旭东什么都没有。他的父亲四十二岁便战死沙场,他十七岁失怙至今,孑然一身,背负的唯有国恨家仇。元祚生为至尊之子,却错失至尊之位。生而为人,肩上总有卸不掉的担子,总有一件必须做的事。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受到的伤害,感受的疼痛,都必须默默承受。...
何瑾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将大明搞得国富民强,四海升平,怎么就成了佞臣?难道是因为搞事情的过程中,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亦或者是个人魅力太大,跟皇帝的关系很铁?不就是边改革,边享受...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