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二章 血字的研究五(第1页)

“你愿意跟我说说您的妻子?”夏洛克问道。

“是的。”他巴德尔执事甚至都没给对方准备的机会,直接开口道:“卡琳今年35岁,交际圈很窄,性格安静,喜欢暖色系的物件,几乎每个星期她都会去看一次画展,据我所知,没有仇家,也没有债务问题......”

他就这样直白的,用没有起伏的语调将关于妻子的一切全部说了出来,中间甚至没有多少停顿,可见这些事情他已经在心里盘复过许多次了。

“那你知道她当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条小巷附近么?”

“不知道。”

“那你对【yes】这个单词有什么猜想么?”

“没有。”

“那么您知道那天您的妻子穿的是哪件衣服么?”

“不知道,我对她的服饰并不关心。”

接下来的几个问题,巴德尔都平静的给出了自己的回答,虽然其中大多数都是‘不知道’,但总归让夏洛克对死者有了些了解。

于是,他开始思考;

房间内也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几分钟之后:

“夏洛克先生,也许我不该打乱你工作的节奏,但是......我想听听你现在对案情的分析。”

巴德尔打破了安静,语气依旧没什么情绪,甚至听起来还挺客气的。

但是夏洛克知道,自己最好别反驳。

此时已经凌晨4点了。

伦敦的白天总是很短,而在下一次日落前,他必须找到凶手......这不仅仅是一位神职人员对于妻子死亡的愤怒,更是关乎于教廷的颜面。那可是一位杀害了神职人员家眷的凶手啊,这种身负重罪的人竟然还能在圣光的照耀下存活,那么他活着的每一秒,都是对教廷的亵渎。

而自己作为负责这个案件唯一一个侦探,却只是在家里睡大觉......那怎么着也得给出一些让人信服的说法对吧。

“好吧,其实......案情也并不是没有一丁点的进展。”夏洛克身子微微前倾的道:“关于凶手为什么会拿走受害者的衣服,我想了很多可能性,不过其中最大的,应该就是因为......那件衣服会暴露凶手的身份.....

还有那个写在内脏上的单词,我翻遍了脑子,觉得【yes】这个词儿,似乎只有在誓言上,或者婚礼之中,才会被赋予不同寻常的意义。

不过由于‘誓言’的可记录性质,yes这个单一的词汇肯定没办法承载太多的意义的。

所以我更倾向于后者,也就是婚礼。”

“婚礼?”

“是啊。”夏洛克点头道:“【yes】这个词,只要出现在婚礼上,那么它的意义就不需要任何的注解。”

一边说,他一边做出了一个手拿誓词的姿势,压着声音,模仿一位年迈的牧师似的低吟起来:

“美丽的娘,你即将嫁给这个男人!

你们的将来无论顺境或逆境、富贵或贫穷、健康或疾病、欢乐或忧愁,你会永远爱着他么?

你会珍惜他,尊重他,相信他,照顾他,忠诚于他么?

这个时候,娘只会说出一个词。”

......

巴德尔执事沉默了,眼睛微垂向下,似乎是在思考这个推论的正确与否。

过了好半晌,才终于低声喃喃道:

“是啊,那时候......她说的明明是【yes】。”……

“是啊,那时候......她说的明明是【yes】。”

这是他自从进屋以来,第一次产生了肉眼可见的情绪变化。

与此同时,‘噗’的一声!

这个声音夏洛克太熟悉了,是骨骼与肌肉的破碎与摩擦,他低下头,怔怔的看着一条手臂已经没入了自己的胸膛,鲜血在塌陷的伤口处艰难的流淌着。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女儿不好惹

我的女儿不好惹

单身狗刘子秋在相亲的时候,突然一个小女孩跑过来叫他爸爸。刘子秋的生活生了改变,自己的这个女儿不但是贴心小棉袄开心果吃货而且身手还很厉害,扬言以后要保护刘子秋,让他这个当爹的汗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女儿不好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春日迷情

春日迷情

虞冉是破落千金寄人篱下的小可怜,亦是京圈人尽皆知自甘堕落的笑柄。他是世人尊敬的京圈太子爷,薛家未来的掌门人。那日,他动了情虞冉,你知不知道你在找死?虞冉笑了,寄人篱下想要报仇的每一夜,她都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可是为了接近薛砚辞,她欲擒故纵,置之死地而后生。只为了接近仇人多一点,手刃他给血亲报仇。薛砚辞亲眼见证了自己豢养长大的玫瑰,一步步做尽疯狂的事。却在众人唾弃她时,将她捧在手心阿冉,累不累?...

你前男友的出现,给我离开的勇气

你前男友的出现,给我离开的勇气

(都市上门赘婿系统重生)为了叶灵韵的医药费,贺强牺牲自己去当顾家上门女婿,五年的婚姻生活,贺强一边承受顾家的刁难,一边搬砖赚取医药费,然而直到顾小小消失了五年的前男友突然出现,贺强彻底绝望既然你前男友出现,我该退场了。你前男友的出现,给我离开的勇气...

GB群穿:摄政王腰软腿长恋爱脑

GB群穿:摄政王腰软腿长恋爱脑

简介关于gB群穿摄政王腰软腿长恋爱脑沈楠歌一家穿越到落霞国,处境艰难。最大的敌人就是摄政王。但她不知,摄政王也被穿了。江行简暗恋沈楠歌多年,没想到会手握追妻火葬场剧本。可摄政王身份无解,他可以换马甲啊!沈楠歌并不知道,接近她的美男都是一个人。清冷脆弱叫主人的南风馆小倌。奶乖可怜叫姐姐的绿茶少爷。风流倜傥叫夫君的世家公子。她只知道,物尽其用。既然愿意为她做任何事,那让小倌帮忙赚钱没毛病吧?让与摄政王有仇的小少爷学武,刺杀摄政王没毛病吧?后来,江行简多重身份被现了。沈楠歌小孩子才做选择,反正是一个人。并不知自己露馅的江行简焦头烂额避雷全员绑定系统,群穿,gB,女主开始只在乎自己和家人。注本文架空,有逻辑,但逻辑文末才会写明。封面已授权,出自小排骨...

大魏读书人

大魏读书人

武昌一年。大魏王朝,女帝登基,日月当空。然而,女帝登基,天下大乱,朝野汹涌,一时之间妖魔出世。为镇压妖魔,女帝创建锦衣天卫,负责斩妖除魔,巡查缉捕,以正朝纲。也就在如此动荡时代,许清宵穿越而来,成为一名郡县捕快。然而在这个世界有一种东西名为‘异术’,可迅速提升实力,获得超强的力量,只是修炼这种‘异术’,将会付出极其可怕的代价,轻则身亡,重则化妖,为祸人间。但让许清宵惊愕的是,自己觉醒文宫,只要读书便可凝聚天地文气,可完美抵消异术所带来的副作用。金乌淬体术观想金乌,身化太阳,以至阳之气淬炼肉身,凝聚大日圣体,每次修炼都会引阳气入体,衍生金乌杀念,失去理智太阴凝脉术气化太阴,吞噬海量灵气,凝聚蛟龙灵脉,法力奔腾,如洪水江河,每凝聚一条蛟龙灵脉,便会凝聚龙煞之气,化妖成蛟就如此,借助着天地文气,许清宵依靠异术,一步一步问鼎至高。吾乃许清宵,大魏读书人。读的是春秋!...

变身锦鲤少女

变身锦鲤少女

重生变成锦鲤本鲤,转发自带好运。随便转一条微博就中了锦鲤大奖。第一次玩游戏,敌人全在天谴圈。可我不明白的是房间为什么会变成粉红色?还有我的大宝贝呢?没有大宝贝也就算了,为什么还是贫乳啊?这些让人面红耳赤的衣服,到底要怎么穿?我虽然变身妹子,但内心还是一个坚硬似铁的真汉子。陈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得眼前一亮小裙子真好看!涂上口红真漂亮!所以,变身如果不是美少女,那将毫无意义!其实做个自鲤更生女孩儿也挺好的可是你们能不能不要拿我做头像啦,这样会给人家造成很大困扰的知道吗?ps新人新书,本文变百,再问自杀。pss欢迎加入锦鲤群289142849。...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