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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古典音乐向来不问津,倒是比较喜欢punk。我相信:摇滚颠覆贝多芬。可是,真的静下心来听着这种稍显古朴的乐音,别说,也挺有味道。
那天我听着,忘了时间,忘了空间,只感觉自己好像站在巴黎的街头,街边儿是表演的自由艺人。那种随性而至,奔放迷离的感觉,曾经在巴黎的街头抓住过我。
可是……那天我除了欣赏音乐还干了一件特不厚道的事儿,我偷拍了他……
从打见他第一面起,他就跟我说:我讨厌被拍。。。
“这不是大提琴。”唐若研究了半天,抬头看我。
“啊?”我有点儿晕。
“这是doublebass。”
“有什么区别?”我歪着头,向那把琴行注目礼。
“doublebass又叫低音大提琴,是管弦乐团中最低音的乐器,形状与大提琴相似,但完全是两种东西。”
“爱什么什么吧,您赶紧出来,他回头发现你动他琴,倒霉的是我。”
“他节奏掌握一定特好。”唐若被我推出来的时候还在嘟囔。
“好就好吧,您赶紧准备涂鸦,忙半天了就这么点儿乐趣。”
我们俩喷漆喷得不亦乐乎,音乐停了都没发现,直到听见悠扬的大提琴音色。
“你同屋拉的?”唐若摇着漆灌问我。
“嗯。”我按着板子,胳膊发酸。“换手,你按着来。”
“这是大提琴啊。”
“我说不是了?”我开始喷漆。
“可刚才我看见的指定是doublebass,没跑儿。”
“你怎么那么关心他啊?要不你过去问问他?”我揶揄唐若。
“我有病!”
“你说的我没说。”
……
终于完工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唐若提议出去玩儿,我否了。他是没事儿了,我还得把屋子收拾出来呢==满屋的垃圾多了去了。
都弄完,我直接跳进了浴缸,一天的疲劳弄得我又开始头疼了。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我看着我的星空作品,美死了。
另一边也满意,我放大了很多得意的摄影作品,都挂了起来。
终于有点儿家的感觉了……
虽然,我可能在这个房间呆不了多久。
这些年我一直飘着,如果可能,我希望我一辈子都过这种生活。我喜欢用镜头捕捉身边的每一个细节,它们都会在某一刻打动某一个人。
飘惯了的人,不喜欢落地,也可能,不知道该怎么落地了。不过无所谓,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
胡思乱想着,我突然想起了《猜火车》中的那段精彩对白: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前途,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大电视机,选择洗衣机,选择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选择低卡路里,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diy和星期天早晨遇到的他妈的惊喜。选择坐在沙发里全神贯注的看比赛直到头脑麻木,嘴里塞满廉价食品。选择腐朽成灰,耻笑你最终的无聊家庭。选择生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孩子代替自己。没有什么比自私更可耻。选择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吗要做?我选择不选择,理由是没理由。
成了,我的状态跟电影里的马克八九不离十。我不厌恶垃圾的人生,但我厌恶无聊的人生。
我妈说,我的这种态度是只属于年轻人的状态,一种最迷惘的生活,一种颓废中的思考。我相信,她是我人生中最客观的旁观者。可关键是,我已经跟年轻不怎么沾边儿了。
我的失眠又来了,身体很疲惫,可就是无法入睡。
吃了药,不怎么见效,我开始合计着干点儿什么。目光特寸的就落在了我的数码相机上。
对了,就玩儿他了==
我开了软件,把那天偷拍的武晔倒进了本子,然后……选了一张角度最好的,照着临摹。
我把各种各样的发型给他换上,还有各种不同的衣服,以及各种造型的大提琴,实在太逗了,弄了将近十种不同的背景。越看越满意,很少拿到这么好玩儿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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