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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赖子这一整天都在草垛子吆五喝六的玩牌,根本没去晒谷场,自然不知道闫家住进了一个娇滴滴的女知青。
一张长得还算不错的脸上,一双眼睛溜溜飞转得厉害。
他和附近几个村的街溜子都交好,大家一起蹲在草垛子里玩牌,一起到县城卖血,有着穿一条裤子的深厚革命友谊。
因此他清楚什么营生来钱最快,也清楚在哪里能买到不用票的肉。
闫家是队里抓的典型,一年可分不到多少肉,但偏偏就是这个典型,私底下却能够吃得起这么大一碗肉。
二赖子猜想闫明礼应该是私底下在干投机倒把,比如说打了野猪拿去黑市换钱,比如说打了野山羊没有上交。
他也馋肉,很馋很馋,可惜他那帮兄弟,裤兜一个比一个干净,门道一个比一个逼仄,根本没来钱的途径。
这不他机灵的脑袋瓜子就想着,能不能适当的朝闫家老大示个好,让闫家老大同意拉自己入伙,然后大家一起干。
从头到尾,二赖子就没想过要去告闫明礼,他很清楚,像他这种被队长钉在生产队耻辱柱上,影响整个生产队生产激情的人,告别人就等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说不定撞到霉运盖顶,到时候闫明礼没啥事,自己反而惹一身屎味,他可不干伤人八百,自损一千的事。
思及此,二赖子就准备从石头上轻手轻脚的下来,然后去敲闫家的大门向闫明礼卖个好,顺便和他建立正式的友好关系。
只是当他正准备缓慢退下石头时,却无意瞥见院墙拐角处的一片衣角,莫不是有人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
不可能!在村里能和他一样愿意和闫明礼交往的人屈指可数,而那些人根本就不屑做躲躲藏藏这样的事。
难道是有人不怀好意想要告闫家?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就在刚才,二赖子脑海里也闪过同样的想法。
他倒要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想破坏他吃肉的计划。
二赖子没有多做停留,从石头上走下来后,很快就消失在了分叉小路。
待到确定看不见二赖子后,一个三十多岁,长得尖嘴猴腮的干瘦女人才从墙后快步走了出来,然后在高粱杆的遮掩下,踮起脚尖透过缝隙朝院子里瞧。
大碗肉她虽然没看见,但是浓郁的肉香她可是闻见了。
闫明礼,好你个五类分子,居然敢偷偷吃肉,肯定是在山里猎了野物没有交公。
女人兀自想着,一双眸子充斥着愤怒,好似随时都要从眼眶里爆出来。
这么香的肉味,怕不是猎到了一头野猪或者别的什么大型野物。
一想到闫明礼有可能猎到野猪或者别的什么,干瘦女人再也站不住了。
那可是野猪,一头好歹得有一两百斤肉!他闫明礼要是敢独吞,她非得拿出她身为长辈的威严,撕了他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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