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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此,陈州通判方瑜世可是包拯亲自挑选出来的官员,清正廉明,性格耿直,有他在陈州,那安乐侯好歹能略微收敛点。如今方瑜世离奇死亡,还是死在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包拯如此担忧。
“而且那毒也有古怪,据那驿站的官役所说,方瑜世入住之时还很正常,虽行事遮掩,但是面色正常,不像是中毒的样子。”包拯轻敲着眼前桌子的桌面,“而且方瑜世昨晚并未吃驿站内准备的饭食,经仵作验尸,他的口中、喉咙、鼻腔、手上皆无毒,身上也没有伤口……”
包炯凝眉思索,据他所知毒杀要么从嘴巴进去要么从血液进去,毒烟也有可能,虽然的确有那种号称“沾在皮肤上就会死”的毒药……不过,在这个年代会有么?
“哟啦,不带伤口也不是毒不死人哟。”那边包炯捡回来的孔雀忽然开了口,“那位老人家不就是没伤口、没服毒,但是照样中了毒?”
“草民……中毒了?”倒是那位一直旁观“官老爷们”讨论的老人家最先愣住了,他只知道自己突然没了意识,可不知道自己居然中了毒。
“是啊。”一边“孔雀”点了点头,“我们那儿有种办法,在你体内埋了只虫子,虫子里面灌了毒。若是时间久了,虫子醒来,想要钻出去,自然就会先把毒液吐出来。然后虫子自己从鼻孔嘴巴里面爬走了,当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
开封府中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下毒法子?太……匪夷所思了点吧?
“哟啦,你们汉人没见识,别当这事儿是不存在的。”“孔雀”得意地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
“哦,那照你这么说,这是你们那边的办法?”包炯挑眉一笑,“中原人惯来没有这么下毒的,现在整个开封府,能下毒的不就是你一个?”
“呃……怎么可能!”“孔雀”顿时一惊,“我才到了这儿没几天,这种虫子至少也得在人体养上好几天才能动弹,怎么能是我做的……”
“那么,你的族人有谁可能出现在陈州?”一旁展昭恰到好处的接上,包炯愣了愣,随即啧了声,扭头朝向一边。
“我来开封就是为了这件事!”“孔雀”突然激动起来,“我们族里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开封府不是有个包青天么?能不能帮我们找到?”
“……”自家祖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万能了?想想包拯自己还常常把东西乱放导致只能借警长去找东西的窘事,包炯忍不住想笑。
“对了!大人,草民有冤情啊!”让“孔雀”一提醒,那边老人家也忙不迭开口了,“大人,草民的女儿冤枉啊!”
如果说“包拯”二字是包炯的兴奋剂,那么“冤枉”二字毫无疑问就是包拯的兴奋剂。包拯立刻示意包炯先把“孔雀”带出去问明情况,自己开始询问那老人。
“喂,他为什么不听我说话?”被扯出去的“孔雀”不满道,“你知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东西?那可是……”
“不知道,”包炯直接一句话回去,“是什么?”
“蛊卵!”说到这个,“孔雀”的脸沉了下来,“是蛊王产下的卵!”
“蛊?”一旁一起出来的展昭——包炯再次无视了他——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是苗人?”
“对。”“孔雀”点了点头。
“哪个苗?”包炯依稀记得苗族人好像是根据衣服颜色来区别分类的,看了眼眼前这位,包炯发现好像不管什么颜色都能在他身上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整个一个天边的彩虹。
“彩衣。”“孔雀”微微一笑,脸上的表情显出一种罕见的恬静,“我是彩衣苗族的人。”
“……没听说过。”包炯沉默片刻,得了这么一个结论。
“彩衣……”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万虫之王彩衣皇?”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瞅了眼展昭——这人简直能和公孙知道相提并论了。
“以前在江湖行走时曾经听过说,彩衣苗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擅长用虫制蛊,但人数极少,又隐居在深山里,所以一般无人知晓。”
“那你是怎么听说的啊展大侠……”包炯咕哝了句,“果然‘江湖’里面没什么好鸟……”
“我们的确是没人知道啊,不过‘万虫之王彩衣皇’说的倒是没错。”“孔雀”颇得意地说,“虽然苗疆擅长炼蛊的人很多,但是只有我们才是真正的万虫之王,所以,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那蛊卵,不然……”
“孔雀”的眼神黯淡下来,声音也低落了几分:“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据“孔雀”(他自称叶亚)所说,他口中的“蛊卵”乃是他们彩衣苗族世代相传的“蛊王”所产下的卵,经过不同药物的培育可以发展成不同的蛊虫,可以说是极危险的东西。彩衣苗虽说是世代炼蛊,但大多不以蛊术害人,蛊术对他们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兴趣爱好,但也不是每个族人都有这么豁达的想法。叶亚的族人中有个和他同辈的叫叶添的人,就认为他们不能固步自封,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干点大事业。但他这种想法不为族人所容,导致叶添在族内颇受排挤,最终盗走了蛊卵,逃出族去。
“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轻一辈的男孩子只有我和他是学蛊术的,只能我出来找他。族里的大人说这是我这一辈的事情,要我来解决。”叶亚嘟哝道,“我又不知道他在哪儿,只清楚以前好像有北边的人老是来找他,就只好一路往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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