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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正想着,听见姨妈说:“哎!这样投票,你说他们能拿冠军吗?”
姨父摇头叹气:“很难说,不过,我看那长发男人和穿旗袍的女人挺支持他们的。”
尽管这样,陈珂几个人还是非常激动兴奋。这规则不能说完全公平,甚至可能拿不到冠军。但能争取到五分之一的公平,对他们来说,是一次小小的胜利。他要一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要一份名正言顺的荣耀。
陈珂手心全是汗。他难免紧张,仍笑着和王岳交换了一个眼神,四个人手背叠在一处,为彼此鼓劲后,就站到了原位。
唱哪一首?
初赛那一首自然是稳打稳扎,能争取到一些好感。比赛就该唱初赛那一类的歌。如果唱初赛的歌,也算是原创,但算不得创新。只怕评委们又有话要说的。
当陈珂低头拨着吉他时,突然想起乐队成立之前,四个人一起创作的那首歌。那时候他弹吉他还非常难听,一门心思想着当歌手。其他三个人呢,要么长得不好看,要么五音不全。四个人连鼓都没有买。所谓的“理想”看起来像个白日梦。
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两手空空,却从没怀疑过自己的梦想。
他们写下了第一首歌。那首歌连歌名也很粗俗,叫《打不死的蟑螂》。歌词远远谈不上漂亮,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很难得,四个人都很喜欢,便经常练习。因为这一首歌,乐队终于慢慢建立起来。存钱买了鼓,练起了歌和吉他。他们都憧憬着,以后总有一天,要在公开场合唱一唱这歌。
好不容易闯进初赛,出于胜负考虑,他们自然不会选择这一首。什么时候才能唱这一首,不知道。
“喂。”陈珂转头看着其他三人:“你猜我现在想唱什么歌?”
长久的默契,在无声中滋长。四个人对视着,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一起笑了。
“那么——”陈珂扬手竖起拇指,又划拉了一下吉他:“唱《打不死的蟑螂》?”
唱吧!
抛开一切,肆意高歌,这是他们眼中的终极理想。有时候,走得越远,越容易忘记,最初的自己为了什么而唱。
灯光暗下。
她感觉视野里一片昏暗,只隐约看见一个光圈打在乐队四人身上。他们会选什么歌?她有点期待。
听见欢乐的音乐声响起时,陆蔓君一愣:“怎么唱这一首!”姨父没有听过这首歌,姨妈和她却听过。这首歌非常欢乐,是他们的第一首歌。歌词一点也不高大上。怎么可能入圈内人的眼?难道陈珂完全不重视这个比赛吗?
下一秒,她似乎理解了他们的决定。不是,正因为这一个时刻非常重要,所以再没有其他歌,比这一首歌更适合。
口琴声悠扬开去,伴着波澜频起的鼓声。一开头便让人仿佛回到了蓝天白云,椰林树影,猛烈阳光打在沙地。与时下流行的华丽风格截然相反,独辟蹊径。
这时,陈珂走到舞台前方,哼唱充满了节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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